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彼尔人缘很好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他的机票和饭费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德国有很多荒唐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可是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作为奖励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因为银根紧缩
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学习好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因为他知道
,他即将高中毕业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当然
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理由是
,对他说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被拒绝
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
